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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歲那年,蔣正霖聽家裡的話娶了我。 但所有人都知道,即使結婚,他依然放不下那個一身傲骨的貧困生。 3 年後,我提出離婚。 男人嘴邊銜著一支剛點燃的煙,嗓音清冽: 「好,什麼時候辦手續?」 「越快越好。」 28 歲,我談戀愛了。 男友是我們的高中同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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逼我給假千金送孩子後全家火葬場了
"結婚五年,從不允許我懷孕的江從南突然讓我試管懷個孩子。 我欣喜若狂,以為是苦盡甘來。 沒想到,這一切隻是因為他的白月光,顧家的假千金顧裕和無法生育。 他想把我的孩子送給那個偷走我十七年人生,還把我推下樓摔斷一條腿的女人。 而我的家人,也隻心疼假千金。 希望我能把孩子生下送給她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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